Sunday, August 07, 2005

矛盾過矛盾

人生第一份工作,出的第一份薪水(實是半份),總會珍而重之。

在電影劇中的有為青年,不是買禮物送給父母就是情人,起碼總會用第一份糧去買一支好的鋼筆或者一隻準時的手錶。為什麼?兩樣東西都實用都不能,可以寫一手好字和準時,都是種對工作的認真的態度。

到底我買了什麼?

我買了一部ipod

用第一份薪水買的東西跟我最後一份功課有巧妙的關連。在求學生涯最後的一份功課,有人認為我用了五六千字的篇幅大數ipod的不是。看過的人有覺痛快,但亦有人感到戚戚然,到底我是在寫什麼?

買的時候沒有半點不屑,要是不屑就不會買吧。買它的動機和原因對於看過我篇文章的人不太重要,我猜他們只會問:「一面罵一面又去買,何解你會這樣矛盾呢?。」如果只以為我用如此篇幅去寫一個product review實在抬舉,我不過是想寫寫人們如何「選購」cultural distinction而已。

花了二千四百蚊到底我得到什麼?除了一個價值二千四的虛榮外,我得到的只是一個方便,在出門時我再不用想今天該聽那幾隻CD這個難題,興之所至,喜歡聽什麼就聽什麼。另外我對一個叫podcasting的東西吸引著,令我對ipod有一點點改觀。什麼是podcasting?下次再談吧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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